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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反驳爱情是贪念?

时间:2022年06月19日 11:37:20来源:头条浏览:171次
[导读] 哈哈?这个还真反驳不了。个人觉得人都是自私的并且不满足的,汲取的越多就越想汲取,毕竟人是个不知足的动物! 爱是给予,说爱情是贪念的人,贪念最大,因为不想给予,只想收获 如何反驳?先说爱情,什么是〞爱〞,...


哈哈?这个还真反驳不了。个人觉得人都是自私的并且不满足的,汲取的越多就越想汲取,毕竟人是个不知足的动物!


爱是给予,说爱情是贪念的人,贪念最大,因为不想给予,只想收获


如何反驳?先说爱情,什么是〞爱〞,是喜爱。对人或事物有真挚的喜爱。再说〞情〝对外界事物所引起的爱,憎,愉快,不愉快,惧怕的心理状态,爱情就是喜爱的心理状态。

古代郑国韩非子认为人性本恶,治理国家依靠严形峻法,不依靠教化。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也有一套宪法,我国人民:党员,工人,农民,商人等都要法治,法治是使用法律,法律是法文,人人尊守,不可越法,违法必究。法律治行。宪法也是法文,宪法是治国的大法,法律是小法,当宪法和法律有冲突时,法律服从宪法。

上面说法治是治行动上,不是治心理行动上的。所说人的喜爱,憎恨,愉快,不愉快,惧怕,是心理表现,用法治治不住,全靠自觉。我们知道爱情男女两人喜爱,是自私的,恶念的,是心理活动,他们想怎么喜爱,想不喜爱,假爱真爱,想占有的,想恶念的,想贪念的,法治治不了,对不?


爱情本来就有些自私和占有的成分在里面,如果两个人喜欢这种就无所谓,但是如果对方不喜欢你,你还一直纠缠想拥有对方的话,那就是贪念了


一见始于颜值忠于才华醉于人品

后来想给你依靠,你的兴趣成为我的兴趣,你开心我就开心,你难过我陪着你哭,所谓的习惯使然!其实在爱的人面前只是:你离开了我,我担心不会再有人比我照顾你更好。人就这一生短短几十年我想给你最好的。

爱其实就像大雾里的人,你站在远处不会相信雾里有人,你唯有走进雾里来到她的身旁才能体会得到。

所谓的贪念其实有点像保护欲

真正喜欢上了一个人的时候你才能明白那句

浮生若梦,为欢几何,独有时宜,为我所求。


人都是自私的动物,90%的人都是在对待爱情的这个话题上都是自私的,很多人的想法是在爱情中我付出了一分,我就想收获两分,有的甚至还没有付出努力,然后就妄想得到人人都羡慕的爱情,同时这也是大多数青年男女在对待爱情上的第一想法——“占有”思想上的表现,所以这也是我们日常中感觉为什么爱情往往是贪念的原因。其实,我们为什么要去反驳爱情是贪念这一说法呢?我认为没有必要,因为这是我们绝大多数人在对待爱情上的共同点,你想想,不同的人,不同的爱情,但是我们却有一个共同的想法,说明这是一个在爱情中很普遍的一个特征,这不是特例,与其在这里讨论反驳爱情是贪念这一话题,还不如对你喜欢的人勇敢一点去追求,如果有那么一份让你在其中要掂量,计较双方付出或多或少的爱情,我想这也是你该离开的时候了!因为真正的爱情里真的没有“付出=收获”这一等式!


我个人觉得用贪念这个词来形容爱情,是不恰当的!爱情本身就是不可分享的,无论是爱或者是被爱,都只能由一个人来完成。这跟亲情,友情是有区别的。一个人爱很多人,也或者接受很多人爱你一个人,这不是爱,用一个不太恰当的词来形容,这是滥情。在爱情面前,不论男女,都希望自己是独一无二的,是唯一不可复制的,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,这是所有人的共同的初心!爱情,是需要培养,陪伴,包容,呵护等一系列的行为来支撑的,但凡有一个人跨界,那么在爱情面前,都是虚伪的。所以说,贪念用在是爱情这个精神灵域上是不准确的。


无须反驳,因为爱情是什么一千个人会有一千个答案,你认为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什么。


爱是一个体,情是个人需求。多情对某些人是无用,另外人是至宝。男人的爱情和女人不同,女人天生贪恋,遇见合适的,包容,她的爱情就有归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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